货到了,怎么验才算数
大额硬件只有现场实测才算数。验货权、验 SN、验交付管钱 —— 三道关的顺序不能反,现场四步不能省,签收前那张照片是唯一能用的证据。
每推进一次,自查一遍 —— 自查的是「我手上有什么」,不是「对方人怎么样」。
| # | 推进到哪了 | 这一步要确认的 | 实际情况 | 过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第一次对接之后 | 我是不是在这个单子里 | ||
| 2 | 每次会谈、每次转资料之后 | 需求对齐确认、会谈纪要发出去没有 | ||
| 3 | 对方催时间、催报价时 | 书面痕迹补齐没有 | ||
| 4 | 每次会谈之后 | 决策人是谁、能不能直接对接 | ||
| 5 | 打款之前 | 三处名称与居间协议核过没有 |
| # | 问题 | 我的答案 | 答得清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这一单里我是什么角色(我对买方,还是我对你) | ||
| 2 | 能不能先签居间协议,完成条件写到哪一步 | ||
| 3 | 决策人是谁,能不能直接对接,或至少参与第一次会谈 |
中 1 个记下来;中 2 个该补书面痕迹了;中 3 个及以上就不是沟通习惯,是结构问题。
| # | 要有的 | 是什么 | 拿到了没有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需求对齐确认 | 你要什么、我提供什么、边界在哪,一封邮件固定 | ||
| 2 | 会谈规则回执 | 谁参与、怎么参与、什么可以对外说 | ||
| 3 | 会议纪要 | 每次谈完发一份,结论和待办写清楚 | ||
| 4 | 盖章的居间协议 | 把自己写成合同当事人,或单独签一份 |
为什么只有微信往来记录不够 —— 微信只能证明「你说过」,协议才能证明「我们约定过」,
证明力差一个量级。更关键的是诉讼主体资格:不在任何书面文件里,你就不是合同当事人,
证据再全也可能连告的资格都没有。有些结构里居间方进主合同会改变交易性质,
那就改用单独的居间协议、明确的费用承担方、书面确认的对接角色。
| # | 位置 | 上面写的是 | 逐字一致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 | ||
| 2 | 合同上的签约主体名 | ||
| 3 | 收款账户的户名 |
| # | 过关项 | 过 |
|---|---|---|
| 1 | 三处名称逐字核对过 | |
| 2 | 居间协议拿到,完成条件写到进场 / 交付 / 履约完毕 | |
| 3 | 会谈纪要发出去、回执拿到 | |
| 4 | 收款账户是对公账户,户名与签约主体一致 |
对方不履约,最常见的挡箭牌是「美国制裁」。这条路法条上走不通:
| # | 对方的说法 | 法律怎么看 | 要看的依据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制裁导致不能履约,属不可抗力 | 民法典 180 条:不可抗力必须同时满足「不能预见 + 不能避免 + 不能克服」 | |
| 2 | 制裁是突发的 | 美国制裁长期公开、可预见,也有合规路径可走 —— 三条都不成立 | |
| 3 | 只能执行制裁 | 《反外国制裁法》第 12 条:明确不得执行外国非法制裁 |
这条判断也有边界,别一听制裁就当借口:
这张表是〈跳单、扯皮、收不到钱:把主动权留在自己手里〉的自查版 ——
长文讲「为什么」,这里只管「我手上有什么」。对接新买家逐项对,用
买家对接尽调表;口径落字之前,用
双方对接前置确认单。
上面就是全文,直接选中复制即可 —— 发之前改个称呼就能用。想存成文件,用浏览器的「打印 → 存为 PDF」。
大额硬件只有现场实测才算数。验货权、验 SN、验交付管钱 —— 三道关的顺序不能反,现场四步不能省,签收前那张照片是唯一能用的证据。
同一个型号三条报价,最贵和最便宜差出一大截。差的不一定是有人黑你 ——渠道层级、交付状态、风险承担、验机质保各占一块,配置还能在四个位置被换掉。
居间费不是「谈成了再说」的事。前置怎么开口、完成条件怎么落字、四条合规底线在哪、什么判例意味着收不到钱 —— 按顺序一次讲清。